华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86新生助学金”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30浏览次数:1815

 

第一条   86新生助学金”是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依照捐资者生命科学学院86级校友的意愿所设立的助学金。

第二条   学院根据捐资者的意愿,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助学金由学院党委负责评定、发放工作,并委托华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第四条   资助对象:华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一年级本科生。

第五条   助学金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2、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成绩良好;

    3、第一志愿报考华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热爱本专业,入学后表现良好者优先考虑;

    4、因遭受自然灾害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者优先考虑。

第六条   助学金设置办法

    1、资助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整,资助金分两次打入学生个人银行账户或缴纳学费,即第一学期下发3000,第二学期2000。如被资助者因经济条件改善而主动放弃资助或综合素质表现不好者,均可中止下发第二学期2000元的资助。

    2、原则上助学金每年10月评定一次,每次资助一年级优秀贫困学生8名;

第七条   助学金申请程序

    1、由学生本人按学院通知时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表格见附件;

    2、经班级评议,班主任审核后将候选人上报学院;

    3、学院根据评奖条件,审阅申报材料,确定入选人员;

    4、对入选人员进行公示;

    5、公示后如无异议将名单报送捐资者,发放助学金;

第八条  助学金的管理和评选,要做到既要扶贫,还要扶志,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培养其自强自立的精神。

第九条   辅导员、班主任应关注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等情况,帮助其成长成才。

第十条   本办法自二一三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华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一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