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班主任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09浏览次数:375

华南农业大学班主任工作实施细则

华南农办〔201160

 

 

第一章   

 

第一条  大学班主任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具体指导者和良师益友。为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二条  班主任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爱校荣校教育和素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大学生的人生导师。

(二)指导学风建设,做大学生的学业导师。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珍惜学习时间,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指导学生合理选修课程和安排学习进程。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

深入课堂,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院反馈并提出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学生考试通过率、毕业率、学位授予率和考研录取率。

(三)开展法制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好作息时间,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健康饮食,合理安排使用计算机和网络时间,养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习惯,做大学生的生活导师。

(四)指导班风建设,培养学生骨干队伍。指导学生创建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开展主题鲜明、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营造积极进取、健康活泼、和谐友爱的优良班风。按照思想素质高、学习成绩优、工作能力强和奉献精神好的原则,选拔和培养学生干部,指导他们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重点做好个别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全面掌握班级每一名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性格特点和家庭状况。特别关注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情感困惑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进行引导和帮助。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疏导,及时向学院党委副书记和辅导员反映,落实帮扶工作。

(六)指导学生开展大学学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规划,积极参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工作,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七)做好学生的学年总结及毕业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学生综合测评,优秀班干、团干评比等推优工作。协助做好贫困生认定、困难补助发放、学生欠费追缴以及学期注册报到等相关工作。

(八)关心学生,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协助学院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九)会同学院做好班级的其它工作,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选聘

 

第三条  全校每位教师、干部都有服从组织安排,承担班主任工作的义务。班主任由学院党委从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热心学生工作,具备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干部和研究生党员中选聘。

第四条  班主任选聘采用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形式报学院党委审批。一名教师原则上最多只可担任两个学生班的班主任。鼓励学校机关干部、教辅人员担任班主任。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五条  建立班主任例会制度,由学院党委负责召集,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班主任例会。

第六条  班主任要经常深入班级、寝室等学生学习、生活和活动场所开展工作,每月至少下学生宿舍一次。班主任每学期应以谈话为主的方式与每个学生交流一次,每学期至少参加三次班委会和团支委会,指导班委会、团支委会开展工作。

第七条  建立工作沟通和汇报制度。班主任须经常与辅导员、任课教师沟通,与学生家长沟通,不定期向学院党委汇报工作,班级发生突发事情要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并积极主动予以解决。

第八条  班主任要认真填写《华南农业大学班主任工作手册》,并于每学期末将手册和学期工作总结上交学院党委。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九条  班主任管理实行以学院为主、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学生工作部对全校班主任进行宏观管理。班主任在学院党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学院党委副书记负责对班主任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第十条  班主任外出一周以上须向学院党委副书记报告;外出一月以上者,学院党委须安排代理班主任。

第十一条  学院党委要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动态管理与指导,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班主任,应及时谈话、调整或解聘,对因失职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其责任。

第十二条  学校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要加强对班主任的培训工作。要制定培训计划,坚持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努力提高班主任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三条  各学院在学生工作部的统一指导下,每学年组织一次班主任考核工作。班主任考核由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和学院评价三部分组成,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20%,优秀与良好等次累计比例不超过50%。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并作为班主任聘用和酬金发放的依据。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班主任,学院党委将解聘其班主任职务。

第十四条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全校“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活动,“优秀班主任”从学院考核优秀的班主任中产生,由学生工作部组织评选。获得全校“优秀班主任”称号者,在职务或职称晋升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六章  保障与激励

 

第十五条  班主任每月津贴200元,由学校财政按每年12个月统一下拨学院,由学院统一发放,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六条  获评全校“优秀班主任”的教职工,按学校有关规定统一奖励。获评学院“优秀班主任”的教职工,由本学院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七章   

 

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201191日起实施,《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班主任工作实施意见》(华农党(发)字〔20015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