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李鸿雁等2名学生全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者:生命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24-05-10浏览次数:10

李鸿雁,男,生命科学学院2022级植物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梁祥修),学号20222002010。汪丛宇,男,生命科学学院2022级植物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梁祥修),学号20222002016。经查,以上两人于2024年3月7日将电动自行车电池违规带入学院大楼实验室内充电,该违规充电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两人在错误行为发生后主动承认错误,进行了深刻反省。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李鸿雁、汪丛宇全院通报批评。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同学们的健康安全。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