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4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生命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24-10-11浏览次数:412

各新生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开展2024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2024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暨广东省户籍且通过学校“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5000/人,一次性资助。

三、申请条件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于2012年由广东省政府设立。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广东省户籍2024级本科新生,特别是属于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户子女等情况的新生可以申请此项资助。

同时符合“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接受其中一项政策资助,不同时重复接受其他政策资助。

四、申请程序

1.109-15日:学生申请。申请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户籍为广东省的(不含户口迁移到我校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

(1)《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示例见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先不勾选)。

纸质版材料于1016日前送至学院南楼217办公室梁辰老师处。

(2)身份证复印件

纸质版材料于1016日前送至学院南楼217办公室梁辰老师处。

(3)《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资助情况表.

电子版命名为“姓名+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资助情况表.”1016日前发送至勤工邮箱:qingongxxtz@163.com


2.1017-25日:学院评审与公示。各学院组织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1026-115日: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梁辰老师,联系电话:85280185,地址:生科院南楼217

 

附件:1.广东省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doc.doc

           2.广东省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填写示例).doc.doc

           3.华南农业大学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资助情况表.xls.xls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