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十一月第二周学生宿舍检查结果公示

发布者:生命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24-11-11浏览次数:12

生命科学学院十一月第周学生宿舍检查结果公示

2024-2025学年第学期1110日,生命科学学院宿舍检查人员对全院的宿舍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宿舍检查结果如下:


优秀宿舍:

不合格宿舍:


违规宿舍:


综合测评关于宿舍检查加扣分情况:

综合测评时,将根据学院当年的《综合测评评优细则》对优秀宿舍、卫生不及格及有违禁物品宿舍进行相应加分及扣分。



宿舍检查评分依据:

宿舍检查评分依据可下载附件进行查看。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里关于违规电器的条例:

1)如电冰箱、电烤箱、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电热器、电熨斗、电热毯、热得快、取暖器、微波炉、干衣机、带有煮食功能的养生壶等,以及无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器;

2)≥1200W的大功率电器(经允许安装的空调除外);

3)无国家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电器。

4)≥1200W的电热水壶、电吹风,均需带有自动断电保护设置,不属于违章电器,但使用者在使用电热水壶或电吹风时,必须做到人走断电。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里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条例:

学生公寓楼栋区域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禁止携带、存放电动车电池;禁止以各种形式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违者没收其充电设备并代为保管。



学生手册上关于电器的处罚条例:

禁止在宿舍内乱拉电线,禁止私自安装使用大于等于1200W大功率电器(经允许安装的空调除外)和违禁电器,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除此之外,在宿舍内使用电动车电池或电动车电池充电器,也是不被允许的 。



学生手册上关于禁养宠物的条例:

禁止在公寓区内饲养宠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于名单公示后两天内联系相关负责人:

权益部陈家瑜13672266878

权益部时孟卓15565750420

权益部韦苏恒15869116390



希望同学们能合理安排学习、工作、生活三者的关系,加强卫生观念,遵守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宿舍氛围。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1111

11.24宿舍检查数据汇总.xlsx附件1 宿舍卫生评分细则.docx附件2 学生公寓管理相关条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