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生命科学学院“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生命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25-03-18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激励和引领我院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本领担当,树立优秀学子典范,在全院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一届华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8个,分别是“生科之星(分本科生、研究生专场)”“社区党员之星(分本科生、研究生专场)”“自强之星”“道德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创新创业之星”“研究生学术之星”。

(2)集体奖:2个,分别是“星级班集体”、“星级文明宿舍”。

每个奖项设标兵奖1个并推荐至学校参与评选,提名奖若干。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学生个人、班集体及宿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能力较强; 

4.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已参评并获得过“模范引领计划”奖项标兵奖的个人和集体不可参加同类奖项的评选; 

(三)各奖项评选条件

1.生科之星:爱党爱国爱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专业能力突出,学术科研表现优秀,曾获国家奖学金;综合能力突出,在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表现突出。

2.社区党员之星:中共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和思政活动;热心服务社区同学,积极参与学生社区建设,表现突出。

3.自强之星: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志存高远,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综合表现较好,乐于服务奉献,有突出的自强事迹和模范带动作用。

4.道德之星: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孝老爱亲,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各种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5.文艺之星:积极参加大学生文艺活动,在省级及以上的文艺活动中成绩突出。

6.体育之星:积极参加大学生体育活动,在省级及以上的体育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体测成绩优良。

7.创新创业之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勇于投身创业实践,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8.研究生学术之星:具备良好的学术作风、崇尚学术道德,在华农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于所研究的领域内已经取得优异成果。

9.星级班集体:思想建设好,班风学风优,班级荣誉感和凝聚力强,班级组织制度健全,学习成绩整体优良,全班同学遵纪守法,积极奉献,班主任爱岗敬业,认真指导班级工作。

10.星级文明宿舍:团结和谐、学习氛围好、卫生环境优良、严守安全纪律,在宿舍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

四、评选方式及流程

1.提交申报材料(3月21日周五前)。

申请人提交《申请表》(附件1)、《申请汇总表》(附件2)、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格式参考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及个人近期生活照1张(JPG格式原图片)。

电子版材料(以“姓名-本科生/研究生+申报项目”命名)请于3月21日晚上24点前以压缩包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qingongxxtz@163.com;

纸质版材料(仅需附件1)请于3月21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院楼南217室。

2.学院初选(3月22日至3月28日)。

学院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选,评选出进入现场答辩的候选人。

3.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组织开展评审答辩会,候选人进行5分钟以内的PPT个人展示。

4.获奖结果公示。

按照现场答辩成绩及材料评审结果确定评选结果,并进行公示。

5.结果推荐。

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评选基础上每一奖项推荐1名标兵人选或集体作为候选,参加学校评选。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0185 

联系地址:生命科学学院南楼217


附件:附件.zip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