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开展我校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机构
学院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吕剑红、周海、文继开、安娜、梁祥修、刘亚林、梁辰、何晃毓、廖威尧、尹燕姿
二、评选范围及申请条件
评选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规定学制期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申请基本条件依照《实施办法》执行。
(一)老生:2023级、2024级、2025级博士研究生及2024级、2025级硕士研究生;
(二)新生:2026级研究生新生。
三、名额分配
(一)老生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我院博士老生名额为4人,硕士老生名额为9人。
(二)新生评选名额
1.各学院2026级研究生新生申报国家奖学金的推荐限额参照《附件2:2026年各学院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新生上限人数》执行。我院可推荐人数为博士新生2人,硕士新生4人。
参评新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硕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序需第一)身份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中的一项:
①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
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③其他突出科研成果1项。
如在硕士阶段已获得硕士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当时已使用过的科研成果不得在本次评选工作中再次申报。
参评新生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本科阶段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且满足以下一项:
①普通招考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在本学科门类排名前3%;符合参评成绩条件的推免生及普通招考生名单详见《附件3:2026级研究生新生符合参评成绩条件学生名单》。
②推荐免试生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在硕士一级学科排名第一(含并列第一)。符合参评成绩条件的推免生及普通招考生名单详见《附件3:2026级研究生新生符合参评成绩条件学生名单》。
3.新生采取差额评审:学院经过遴选后上报候选人,名额不得超过附件2的所规定的上限,由学校择优遴选确定最终获奖人员。
三、评审程序
根据《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老生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附件4: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以及《附件5:华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老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中规定条件的同学填写:
《附件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7:2025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或《附件8:2025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9:(老生)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
《附件11:导师对成果的审核确认书》(需导师确认签名)
其中,附件6、附件11需提交纸质版,其余附件提交电子版。
请于9月21日17:30前将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南楼217梁辰老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726343569@163.com.
附件9中所有提及的成果材料均需附纸质版证明,按表格信息顺序放置。论文需提交图书馆检索证明(或复印件)以及论文首页,论文等级均以《华南农业大学学术论文评价方案(试行)》为准。所有成果的取得时间都应该在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之间。
2.学院初评。根据学校分配指标数,如材料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数超过指标数的1.5倍,则评定委员会进行初审,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并公示进入公开答辩的名单。答辩后进行拟推荐名单公示。
3.学校审核。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二)2026级研究生新生评选工作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附件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7:2025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或《附件8:2025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10:(新生)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
附件6只需提交纸质版,其他附件只需提交电子版。
参评研究生新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②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包含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复印件(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成绩单);③附件10评选信息表中列出的各项参评信息的佐证材料(按表格信息顺序放置)。
请于9月21日17:30前将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南楼217梁辰老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726343569@163.com.
2.学院推荐。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初步审查和公示,向学校推荐参评候选人。
3.学校评审。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公示。
四、相关说明
1.硕博连读生:2026级硕博连读生,按2026级博士生身份参与本次国家奖学金评选。
2.违规处理: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学生存在材料造假、隐瞒信息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奖的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同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异议申诉:对评审过程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期间向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投诉或举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名额调剂:如新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未用完,结余名额将调剂给老生使用。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实施办法》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
联系人:梁辰老师
联系电话:85280185
地址:生科院南楼217办公室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