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结果的公示以及单项奖学金、先进班集体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生命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24-10-18浏览次数:10

各年级、各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的有关规定,经个人自评、班内互评、班级初评、年级审核、学院审阅公示等环节,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现已基本结束。现对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公示,并就做好奖学金申请工作进行说明。

一、奖学金申报要求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的有关规定上学年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参与综合测评奖项评选:

1.该学年考试、考查科目有不及格的(不及格的那门课影响且只影响一次当年的评奖);

2.没有按教学计划参加考试的(如缓考、弃考等)

3.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

4.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符合评奖评优要求的。

综合奖学金的申报

各年级各专业可申评2023-2024学年度综合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名单如附件1-3所示。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20241020日前实名向各年级测评小组当面或书面提出;如有放弃奖学金申请的,请于20241020日前向各年级测评小组书面提出,未提出的默认参评。

申评一等奖学金者需上报2000字个人先进事迹(撰写要求参考附件4)及1张电子版个人近期生活照。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命名为“一等奖学金:姓名+先进事迹材料”;生活照的电子版命名为“一等奖学金:姓名+生活照”;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生活照的电子版应当以合并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合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2023-2024学年度一等奖学金申评材料”。

 三、单项奖学金的申报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评单项奖学金。

(一)申请单项奖的学生上学年体测分数需达到80分且未拟评为一二三等奖学金。

(二)单项奖学金获奖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参加综合测评总人数的1%,即6人(学习进步奖、学习优秀奖除外),学习进步奖大二的同学按上学年大一时两个学期成绩对比,大三以上同学按上两个学年成绩对比。

(三)申评单项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单项奖申报表》(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测评工作小组”及“学校审批意见”一栏无需填写。申报表电子版命名为“姓名+奖项名称+华南农业大学单项奖申报表”。纸质版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先进班集体的申报

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班级可以申评先进班集体。申请先进班集体需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6)、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撰写要求参考附件7)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获奖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参加综合测评学生班总数的10%(即2个班)。


以上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请于20241025日前交至各年级级委处,各年级级委审核无误后于1030日前交至学院南楼217梁辰老师处,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年级负责综测的级委。


附件:

21级综合测评获奖结果 (公示).xlsx

22级综合测评获奖结果(公示)(1).xlsx

23级综合测评获奖结果(公示).xlsx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doc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pdf

附件4: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一等奖学金申报事迹材料撰写要求.docx

附件5: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单项奖申报表.docx

附件6: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先进班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7: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先进班集体申报事迹材料撰写要求.docx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1018